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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成tyc234cc(中国区)有限公司官网环境、社会及管治(ESG)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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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6-07-27 14: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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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太阳成tyc234cc(中国区)有限公司官网(以下简称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以下简称ESG)信息披露工作,充分回应投资人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关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国石油相关管理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专业事业部及所属单位。所属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企业按照法定程序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ESG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向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披露其在环境、社会及管治方面的风险、机遇和影响以及公司相关战略方针、规章制度、目标规划、行动举措与绩效表现等信息的活动。

第四条  ESG信息披露的主要形式包括:

(一)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以下简称年度ESG报告);

(二)不定期发布的ESG议题专项报告;

(三)ESG实时动态披露。

第五条  ESG信息披露的主要原则包括:

(一)重要性:应披露会对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产生重要影响的信息,有助于其基于披露信息作出决策;

(二)可靠性:应确保披露的ESG信息如实反映公司重要的ESG风险、机遇和影响,保证信息完整、中立和准确;

(三)可比性:应确保披露的ESG信息既可以与公司不同时期的情况进行对比,也可以与其他企业提供的信息进行比较;

(四)量化性:应设定和披露ESG关键绩效指标的定量数值及其计算方法;

(五)平衡性:应客观披露公司正、负面ESG信息,不偏不倚地呈现ESG表现;

(六)可验证性:应确保披露的ESG信息能够通过该信息本身或生成该信息的输入值加以证实,并在有必要时对信息进行第三方鉴证;

(七)可理解性:应确保ESG信息披露的内容清晰明了,便于信息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八)及时性:应确保披露的ESG信息披露能够及时满足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

第六条  公司重视ESG沟通与合作,主要方式包括:官网发布、媒体宣传、投资者沟通、评级机构沟通、企业开放日活动等。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  董事会是公司ESG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职责:

(一)定期检讨规划落实情况和目标达成进度,并就实现规划和目标给予建议及资源支持;

(二)审定及授权发布公司年度ESG报告及ESG议题专项报告。

第八条  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公司ESG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机构,主要职责:

(一)审议公司ESG信息披露工作计划及目标;

(二)审议公司年度ESG报告及ESG议题专项报告;

(三)《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职权范围》(2021年版)所规定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下设ESG管理工作委员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有关ESG信息披露的决策部署,ESG管理工作委员会下设ESG管理工作办公室及ESG专业工作组负责公司年度ESG报告及ESG议题专项报告的具体编制工作。

第十条  ESG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向公司ESG管理工作委员会报告ESG信息披露工作相关事宜,主要职责:

(一)制定公司ESG信息披露工作的总体方针、规章制度和规划目标;

(二)组织编制和审校公司年度ESG报告及ESG议题专项报告,确保所披露信息符合有关政策法规、本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政策和ESG信息披露的主要原则;

(三)归口管理ESG实时动态披露工作;

(四)ESG管理工作委员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一条  ESG专业工作组组织各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公司年度ESG报告及ESG议题专项报告,负责对应ESG议题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与审核工作。

第十二条  香港(境外)事业部负责公司年度ESG报告及ESG议题专项报告的对外发布,并与资本市场和上市监管部门开展ESG交流活动,主要职责:

(一)协调董事会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对公司年度ESG报告及ESG议题专项报告进行审核;

(二)负责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平台、公司官网发布经公司董事会审批的年度ESG报告、ESG议题专项报告及其他信息;

(三)回应资本市场对公司ESG工作的问询,主动就ESG事宜与投资者、信用评级机构进行沟通。

第十三条  本部各部门、各专业事业部及所属单位是ESG信息的主要提供方,应将ESG信息披露工作纳入部门及单位职责,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按要求参加相关工作,包括:根据公司ESG信息披露有关要求,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ESG信息,对年度ESG报告、ESG议题专项报告及ESG实时动态披露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审校和反馈。


第三章  ESG信息披露管理

第一节  年度ESG报告

第十四条  报告依据。公司编制年度ESG报告,应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规则》附录C2《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守则》(2025年版),同时参考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GRI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2023年版)、国际会计准则基金会(IFRS)国际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ISSB)《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2023年版)、《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2023年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2023年版)、财政部《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财会〔2024〕17号)等ESG信息披露标准以及相关ESG评级体系。

第十五条  报告周期。公司年度ESG报告的报告周期为一个财政年度。报告应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经董事会审定批准后不晚于年报发布。

第十六条  报告范围。公司年度ESG报告的时间范围和组织范围原则上应与年报保持一致。报告时间范围应覆盖报告年份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往前后年度延伸。报告组织范围应涵盖本公司及当年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中的“主要附属公司”。

第十七条  报告内容。公司编制年度ESG报告,应在遵守报告依据的前提下参考《太阳成tyc234cc(中国区)有限公司官网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并重点回应国内外ESG评级的考察内容。公司可根据外部经济、政治、社会、环境等因素变化,以及内部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等情况,适当调整年度ESG报告的具体内容。

第十八条  报告方案制定。公司编制年度ESG报告,应由ESG管理工作办公室拟定编制方案,经ESG管理工作委员会批准后,确定年度ESG报告的内容框架及编制工作方案,成立由本部各部门、各专业事业部及所属单位联合组建的年度ESG报告编委会,组织开展年度ESG报告编制工作。

第十九条  报告信息收集。ESG管理工作办公室根据年度ESG报告内容框架及编制工作方案,开展内外部利益相关方调研以识别和分析ESG重大性议题,会同各ESG专业工作组制定年度ESG报告信息收集清单,明确公司本部各部门、各专业事业部及所属单位的定性、定量ESG信息报送的责任分工、内容要求、时间节点等事宜。

第二十条  报告信息提交。各部门、各专业事业部及所属单位应积极配合年度ESG报告的信息收集工作,安排有关分管领导和专业人员参与调研访谈,并指定专人负责提供、审核、确认拟披露相关内容。其中涉及到需跨部门合作的,由对应的ESG专业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在监管强制要求披露范围内,如有不适宜对外披露内容,有关单位应提供相应的解释说明。信息提交单位和人员应确保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报告编制期间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

第二十一条  报告初稿编写。ESG管理工作办公室根据报告编制方案,综合各部门、各专业事业部及所属单位所提交信息,完成年度ESG报告初稿编写。

第二十二条  报告审核评议。ESG管理工作办公室会同各ESG专业工作组组织各部门、各专业事业部及所属单位对报告初稿进行审核,并根据反馈意见修订形成报告评审稿。ESG管理工作办公室组织召开年度ESG报告评审会,邀请内外部专家及年度ESG报告编委会成员对报告内容进行评议,并汇总反馈意见完成报告修订。

第二十三条  报告外部鉴证。为提升年度ESG报告的透明度、公信力,公司聘请第三方独立机构对年度ESG报告开展鉴证工作。鉴证工作是指公司通过独立第三方就年度ESG报告的关键数据、实施情况等进行评估和验证,确保鉴证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完整性。ESG管理工作办公室牵头年度ESG报告鉴证工作,负责聘请鉴证机构,制定鉴证工作计划安排。本部各部门、各专业事业部及所属单位配合鉴证工作,包括在符合保密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接受访谈、提供文件、凭证等,并负责审核确认相关内容。鉴证机构根据鉴证评估结果出具鉴证报告作为公司年度ESG报告附件对外披露,并向公司提交管理建议书。

第二十四条  报告翻译排版。年度ESG报告以简体中文撰写,同步翻译为繁体中文、英文版本,并进行统一的排版设计。

第二十五条  报告审定发布。公司年度ESG报告经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报公司董事会审定。经董事会审定后,由公司香港(境外)事业部负责对外发布。

第二节  ESG议题专项报告

第二十六条  报告依据。公司编制ESG议题专项报告,应参考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规则》附录C2《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守则》(2025年版)等相关国际、国内信息披露标准。

第二十七条  报告周期。ESG议题专项报告原则上不设报告周期,由ESG管理工作办公室经公司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和董事会审批后组织编制。

第二十八条  报告范围。ESG议题专项报告的时间范围和组织范围原则上应与年报保持一致。若出现下列情况,报告的时间范围可向过去年度作适当追溯:

(一)该ESG议题专项报告为此类议题的首份专项报告;

(二)该ESG议题专项报告出现重大信息汇总或计算方法的变更;

(三)公司过往同类型ESG议题专项报告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错误;

(四)其他需要向过去年度追溯ESG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九条  报告内容。公司编制ESG议题专项报告应在遵守报告依据的前提下参考《指标体系》,重点回应国内外ESG评级的考察内容,同时可根据外部经济、政治、社会、环境等因素变化,以及内部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等情况,研究确定具体的报告内容。

第三十条  报告方案制定。公司编制ESG议题专项报告应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负责该报告编制具体工作的报告牵头部门,协同ESG管理工作办公室拟定编制方案,经ESG管理工作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及董事会批准,确定ESG议题专项报告的内容框架及编制工作方案,成立由涉及该议题相关工作的本部部门、专业事业部及所属单位组建的ESG议题专项报告编委会,组织开展ESG议题专项报告编制工作。

第三十一条  报告信息收集。ESG管理工作办公室指导报告牵头部门制定ESG议题专项报告的信息收集清单,明确公司有关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定性、定量ESG信息报送的责任分工、内容要求、时间节点等事宜。

第三十二条  报告信息提交。各部门、各专业事业部及所属单位应积极配合ESG议题专项报告的信息收集工作,安排有关分管领导和专业人员参与调研访谈,并指定专人负责提供、审核、确认拟披露相关内容。其中涉及到需跨部门合作的,由对应的ESG专业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在监管强制要求披露范围内,如有不适宜对外披露内容,责任单位应提供适宜对外披露的解释说明。信息提交单位和人员应确保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报告编制期间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

第三十三条  报告初稿编写。ESG管理工作办公室指导报告牵头部门根据报告编制方案,综合各部门、各专业事业部及所属单位所提交信息,完成ESG议题专项报告初稿编写。

第三十四条  报告审核评议。ESG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告牵头部门组织各部门、各专业事业部及所属单位对报告初稿进行审核,并根据反馈意见修订形成ESG议题专项报告评审稿。ESG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告牵头部门可视情况组织召开ESG议题专项报告评审会,邀请内外部专家及ESG议题专项报告编委会成员对报告内容进行评议,并汇总反馈意见完成报告修订。

第三十五条  报告翻译排版。ESG议题专项报告以简体中文撰写,并进行排版设计。公司可视情况将报告翻译为繁体中文、英文版本。

第三十六条  报告审定发布。ESG议题专项报告经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报公司董事会审定。经董事会审定后,由公司香港(境外)事业部负责对外发布。

第三节  ESG实时动态披露

第三十七条  ESG实时动态披露由ESG管理工作办公室归口管理,企业文化部协同收集提供ESG实时动态相关信息和材料,经公司审核后对外发布。


第四章  ESG沟通与合作

第三十八条  ESG沟通与合作是提升ESG评级评价和公司形象、品牌价值的有效方式,是公司整体宣传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三十九条  公司ESG沟通与合作的主要方式包括:

(一)官网发布。公司官网设有“可持续发展”板块展示公司ESG战略、管治体系、管理行动及相关绩效、外部认可、年度ESG报告、ESG议题专项报告、优秀实践案例等内容。ESG管理工作办公室统筹负责公司官网“可持续发展”板块内容的维护更新,企业文化部协同收集提供ESG优秀实践案例素材,香港(境外)事业部负责公司官网其他板块内容的维护更新。

(二)媒体宣传:公司通过内外部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传播ESG工作进展与绩效表现。ESG管理工作办公室统筹负责ESG相关的媒体宣传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支持配合。

(三)投资者沟通:公司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路演、企业参访、日常会议、邮件交流等投资者沟通活动,向资本市场展示公司ESG工作进展与绩效表现。香港(境外)事业部统筹负责ESG相关的投资者沟通工作,ESG管理工作办公室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支持配合。

(四)评级机构沟通:公司与市场主流ESG评级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明晟(MSCI)、标普(S&P)、全球环境信息研究中心(CDP)、万得(Wind)等)开展沟通与合作,掌握公司自身及同业的评级情况,参与ESG评级相关交流活动,并基于公司实际ESG管理实践和指标数据,通过电子邮件、问卷填报、沟通平台等途径对公司ESG评级作出回应与反馈。ESG管理工作办公室统筹负责ESG评级机构沟通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支持配合。香港(境外)事业部负责就公司信用评级中涉及的ESG相关内容与信用评级机构开展沟通。

(五)企业开放日活动:公司通过举办企业开放日等活动,与政府及监管单位、消费者、社区、媒体等利益相关方交流公司ESG工作进展与绩效表现,并听取其对ESG工作的意见反馈。企业文化部统筹负责企业开放日组织工作,ESG管理工作办公室参与策划其中ESG相关内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支持配合。


第五章  保密管理

第四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和其他知情人在公司ESG信息披露公开发布前,负有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的责任。知情人对该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责任和义务,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告且已明确提醒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情形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漏尚未公开的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

第四十一条  ESG信息在公司指定信息媒体披露前,不得在其他任何媒体披露。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法律法规、监管规则、本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ESG管理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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